近日广州交警公布数起涉及电动车事故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涉及增城中新镇路段发生的,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2024年11月4日17时许,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增城区风光路进新墩路西段,与俞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随意穿插、抢行。
广州交警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 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3月12日起,广州交警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涉牌、非法改装、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闯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出行环境。
今日上午,广州交警在天河立交桥底附近开展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多台电动自行车被拦下,有的是因为车主没有戴头盔,有的是因为车主遮挡号牌,有的则是车主没有按规定悬挂号牌。其中有一名车主因为没有戴头盔、搭载成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被罚150元。
3月12日上午,广州交警在天河立交桥底附近开展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现场有一名车主因电动自行车没有上牌被扣车,该车主表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购买三个月了,因为忙着找工作,没来得及去上牌。现场还有一辆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被拦下,因未悬挂本地号牌,最终被扣车处理。
3月12日上午,广州交警在天河立交桥底附近开展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记者留意到,现场扣留了一辆悬挂666666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经交警扫码核实,该号牌为假号牌。
新规落地初见成效
涉电动车事故亡人数大幅下降
据了解,《规定》正式实施后,全市通过构建“精细管理、宣教先行、科技助力、严查严管”的综合治理模式,聚焦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的问题不断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开展新规普法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依托视频取证设备等科技力量抓拍取证,通过“定点整治+溯源追究”的执法模式严查重点违法行为等,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据统计,自《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全市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30%。在广大交通参与者和全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近30%。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量已达580多万辆
虽然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电动自行车通行问题依然存在。截至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量已达580多万辆,交通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路面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仍然突出,给广州市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自3月12日起,广州交警将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事后追溯处罚手段,全面强化执法管控。
15条道路试点“机非混行车道”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路走”,去年以来,广州交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新港路、中山大道西、机场路等路段开展“机非混行车道”试点工作,在没有增加道路资源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截至目前,广州共设置了15条“机非混行车道”,交警部门将收集实行阶段的实际效果,综合评估不断优化提升。
同时,通过推进实施多个点位“微改造”。如对金沙洲大桥东行上桥合流处拓宽非机动车驻足空间、实施机非交替放行,对西堤二马路人民桥段、广园东路禺东西路优化慢行交通组织,在冼村路段设置后绕式公交车站,推动东风路、解放路人行天桥梯道坡面改造等,不断优化通行条件,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路走”。
交警部门提醒
根据《规定》相关内容,电动自行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此外,交警还提醒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避免造成不便。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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