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增城这些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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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5-1-22 23: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燃放烟花爆竹
是人们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
传统习俗

新春佳节临近
不少人关心
增城是否能燃放烟花爆竹?
可以到哪些地方购买?
指南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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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2月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设定增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该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通告明确
增城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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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通告还指出
我区设定的禁放区域内
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
确需举办焰火晚会
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
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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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春节渐近,年味渐浓
又到了烟花爆竹的产销旺季
目前
通过抖音、直播带货、
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形式
推销烟花爆竹的情况比较多

市民朋友应选择到持有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家
购买烟花爆竹
规范燃放烟花爆竹
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需持证经营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均需依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持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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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地址只能是证载地址

  妥善区分“售卖”和“打广告”的不同。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爆竹,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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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规定,如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证载地点,甚至是送货上门等形式的,不管有无经营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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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75家场所持有经营(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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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保障安全、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
增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
规划数量为75个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已按相关规定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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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大家
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购买烟花爆竹要认准正规场所
如果要燃放烟花爆竹的
一定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增城应急管理、部分图片/千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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