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街坊:买到过期食品!这家大超市不认账...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2025-1-5 23: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超市买东西,不少街坊都缺乏了一个习惯,那就是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特别是吃进肚子里的食物!


虽说买到过期商品,可以凭购物小票到超市退货并要求补偿,但有时候可能会出现“货物出门,责任自理”的尴尬情况!


近日有街坊向家园网反映了一个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12月19日晚上,我到增城某商场内的新超市购物,其中买了一款芝士奶酪曲奇的小零食,这小零食是散称的,所以购物小票上没有明确标明具体的商品名称。


回到家,吃了一包芝士奶酪曲奇的小零食后,觉得身体不舒服,我才意识到看商品的包装,发现商品过期了一个星期!


我在超市购买的这款芝士奶酪曲奇,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24年3月12日,保质期9个月,本人于12月19日晚上在超市购买,按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已经过期了一个星期。



ad06d3d559c5373fff032b64d7552602.png

发现问题的当晚,我通过电话进行了投诉,12月24日接到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我已接到我反馈的食品过期投诉情况,需要现场核查商家后再给我回复。


之后我得到的回复是,商家不承认我买到的过期食品是在他们超市购买的,还说工作人员在12月22日现场核查商家并未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


作为消费者的我有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那么我该怎么证明,我购买到的过期食品是在这家超市购买的呢?


ff371aade9248593bf9aab2bc70b7e95.png

虽然我有购物小票,但这是散称的商品,购物小票并未明确注明我实际购买到的过期食品的名称!


39ea7b69e07119debb9117bacaa9ffbc.png

在称了之后,塑料袋上只打了一个重量标签,标签上标注为“法丽兹”,下面是供应商、地址、电话,所以在购物小票上也只是标注“法丽兹”,和我购买的过期商品的包装名称很难对应上。


经过这一次教训,我清楚地感受到,无论是去哪里购物,都要先看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千万不要麻木相信大超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