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0.589元/度至0.889元/度的电费 有的房东却要求租户按照 1.5元/度缴纳 是原本电价的2倍甚至更多! 近期,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 深入开展电费加价问题专项整治 严格依法查处电费违规加价行为
2024年5月至10月,广州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
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每度约0.589元计费。
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05元,即按每度约0.639元计费。
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30元,即按每度约0.889元计费。
广州已明确指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国家电价政策加价 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对不执行目录电价的经营者 情节较重的 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7月,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城中村电费加价监管专项行动现场
9月3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 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有一起案例涉及增城 具体案例如下
增城区新塘镇卫山北三路 某公寓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卫山北三路某公寓房东刘某某,于2023年5月至7月期间按1.5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出租屋租客、1.2元/度的单价向公寓商铺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复查发现,当事人改为以0.9元/度的电价收取商铺电费,同时又按用电量收取0.3元/度的物业费,各商铺实际结算电费单价仍为1.2元/度。2024年4月3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图
如何投诉举报 城中村出租屋电费加价?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最直接的投诉渠道,就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来信来访也可以。鼓励投诉人提供具体的房屋租赁地址、收费主体、收费凭证等证据,以便执法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处理,执法部门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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