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罚!增城车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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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4-7-16 18: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起(7月16日)
广州交警正式对
违反“高峰限行”规定的车辆
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广州“高峰限行”时间与范围

  据悉,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自7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前15天为执法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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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相关通告,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以下范围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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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高峰限行”首日,海珠洛浦路口已设置“非广州市籍高峰限行标牌”

“高峰限行”:每年有两次免罚机会

  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规定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广州交警介绍,对于同一天违反规定的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只作一次处罚。

以下两种情形,不受“高峰限行”限制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广州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不限行。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允许非广州市籍网约车通行,每年12次预约机会可弹性申请

工作日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后的上班日?

  答:《调整通告》中的工作日,即包含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日,也包含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调整通告》中规定的“紧急特殊情况”包含哪些情形?

  答:违反规定的紧急特殊情况主要包含以下情形:一是对于运送危重病人、孕妇等紧急就医情况;二是抢险、救灾等突发情况,三是属于其他可免于处罚的紧急特殊情况。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高峰限行”政策有何配套保障措施?

  答:“高峰限行”保留了现有的政务、商务出行预约登记等配套措施,以及市民因紧急出行违反规定的陈述和申辩。同时,新增了以下措施:

  一是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预约登记办理可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cgsqy.gzjd.gov.cn/cgs/html/hall/index.html)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临时出行可以当天申请吗?

  答: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晚上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

临时出行申请成功后可以取消吗?

  答: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可以再次进行申请。需要注意,已预约但未出行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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