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增城这摆摊!不会被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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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4-5-24 00: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
区城管执法局已指导相关镇(街)
合理规划设置
10处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
后续如有新规划的临时疏导区
将会及时公布
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
管理和引导
自觉入市、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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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处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

   荔城街富力路富力市场流动商贩临时疏导点
  朱村街文明路朱村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
  朱村街凤岗村四季有您营地
  中新镇新市路东一巷中新市场临时疏导区
  中新镇福和侨港路福和临时疏导区
  石滩镇红荔路和兴市场临时疏导区
  石滩镇荔三路三江市场临时疏导区
  小楼镇泰安路四巷临时疏导区
  小楼镇腊圃朝阳南路临时疏导区
  派潭镇教育南路临时疏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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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广大经营者可自行选择农贸市场或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入市。进入临时疏导区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超区域、不随意流动、不发生噪音扰民,经营车辆(器具)等保持整洁,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确保摊收场清、人走地净。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同时,从5月16日起,区城管执法局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区城管执法局提醒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等应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好各自门前(店前)的市容环境秩序,严禁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集中清理整治期间,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将会同有关单位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查扣相关经营物品、工具,并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在规定地方擅自流动经营的车辆,区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属地镇街、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拒不配合,甚至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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