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这对夫妻,还要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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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4-3-17 00: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遗失物品这种倒霉的事,相信不少街坊都遇过。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遗失小价值的物品,一般都不会太在意,但如果遗失手机,就不一样了。


只是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少街坊遗失过手机,但真正能找回的,少之又少!


近日有街坊遗失了手机,事件的经过,令人惊叹!


具体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3月15日晚,到增城万达广场二楼“夹公仔”(夹娃娃)。


店内的监控显示,我在20点54分进入店里,拿了游戏币带我“老板”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夹娃娃。


原本手机放在后裤袋子的,蹲下来怕被偷,我把手机放在了侧边裤袋里,玩得一时兴起,以至于起来的时候,手机从裤袋滑出,掉在地上。


监控显示,21点零44秒,一对夫妻带着一儿一女进入店内,其中一女子看到我掉在地上的手机,女子捡了我的手机后,藏在后背,还把我手机关机了,然后快速带着一双儿女离开。


监控显示男的先出的门口,后接着女子带着孩子离开,夫妻二人还分开出去,故意在躲摄像头。


看了监控,发现手机被人捡走后,拨打手机一直关机状态,无奈之下,我选择了报警处理。


报警后,警方行动迅速,通过调查等技术手段,很快确认了捡我手机人员的身份。


确认身份后,警方联系上了对方,经过警方的沟通和普法,对方才答应归还手机,但对方提出,要求我给500元他们酬谢。


我觉得,这事自己的也有责任,因为自己大意把手机遗失,如果对方是真的好心,捡了我手机,不关机,让我联系,再提出酬谢要求,我还是能接受的!


但对方捡我手机后,故意关机,这是意欲何为?如果找不到人,是不是这个手机就据为己有了?


报警后,才找到人,又说要酬谢,这种行为是不是令人厌恶?


最后通过协商,要我给300元酬谢,这对夫妇才答应把手机归还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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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感谢雁塔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很给力!从报警到找到手机用了不到3个小时,太感谢了!!


同时也提醒大家,出门在外,记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PS:看到这里可能街坊们都会有点疑惑,为何对方捡了别人的手机,还敢如此厚脸皮要求酬谢?


在《民法典》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失主,将遗失物归还给失主。


同时《民法典》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至于捡了手机的人,提出酬谢要求,是否合法、合理?支付了费用的失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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