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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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4-1-20 01: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临近
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增城严厉打击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近日
新塘镇组织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排查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
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烟花
重约9.6吨!

  1月15日晚,新塘镇应急办(含消安组)派出专项检查组到南安村、新墩村等区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清查可能存在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沿街门市、仓库等场所。

  1月16日凌晨,在宁埔大道路边(未通车路段),检查组发现有两个可疑的集装箱,用内窥镜探查显示,两个集装箱内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检查组立即通知辖区派出所到场协助维持秩序,并上报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和增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经清点,烟花共计1178箱,重约9.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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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新塘镇应急办(含消安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轮流驻点看守。1月16日下午,该批烟花被移交至增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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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特别是不要把烟花爆竹储存在
小区、居民住宅
或不具备储存条件的
厂房、仓库等场所内

此外
2023年12月27日
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
《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
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期5年
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禁放规定

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
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我区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一、我区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我区设定的禁放区域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三、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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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来源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今日新塘、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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