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了多年,今年过年增城这终于可以燃放烟花...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2024-1-14 00: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增城发布了《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通告内容中注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众所周知,增城主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多年,基本荔城、增江主城区都禁,今年则有点不一样,增江街主城区终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了!过年可能会有不少荔城街坊走过增江烧烟花?(在这提醒大家,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


而一河之隔的荔城街主城区依然是禁止,另外今年增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相比以往也有所增加,具体请看图文。


全文如下
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
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我区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一、我区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我区设定的禁放区域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三、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7ecac7b3c5638df0635479951c2b0314.jpg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