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杨先生给了8万蚊,发现“吾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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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3-12-23 23: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街坊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移动支付进行转账,但有时候会出现不小心转错账的情况。那么,除了要求对方归还相应的款项外,能否要求对方承担转错款项期间的利息?

案情还原

  增城街坊杨先生与梁先生有生意往来,二人曾通过支付宝进行交易。2023年5月,杨先生因操作失误,错误地向梁先生的支付宝账户转账80000元,杨先生发现转错账号后立即要求梁先生归还该笔款项,但梁先生一直不回复杨先生,其通过默示方式拒绝退还上述款项。面对梁先生的无赖行为,杨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梁先生归还80000元并承担在此期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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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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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晓杰律师

律师释法

  对此,来自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的赖晓杰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梁先生的支付宝账户中没有法律根据得利80000元,与杨先生支付宝账户中损失了80000元利益具有因果关系,即梁先生与杨先生之间形成不当利益法律关系梁先生得到不当利益80000元后未予返还,受损失人杨先生有权要求梁先生返还不当得利,故杨先生要求梁先生返还不当得利80000元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关于利息部分,因杨先生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法院未支持。

  最后,赖晓杰律师建议,转账时要仔细核对款项接收方的信息。如果不慎转错账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必要时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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