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人说,以前的人(老一辈)特别有人情味,这句话真的非常值得大家深思。
说来也是,在我爷爷那一辈,生活水平低下,在农村,大部分人仅仅能解决自身温饱问题,部分比较困难的家庭,粮食都不够吃,要向邻居或亲戚借粮。
在那个年代,大家的生活都比较困难,物质生活也丰富,人与人之间很少有攀比的心理,反而多了几分患难与共,互相帮助的情分。
很多人都说好心有好报,但这个好报,也得看被帮助的人,懂不懂感恩!如果不懂感恩,就像“蛇与农户”的故事那样,帮助了别人,反被“毒蛇咬一口”,那么这种就不是好报,而是“恶报”!
近日有街坊向家园网诉苦,具体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多年前,增城荔城街汤某某,其父亲的兄弟患传染病去世,汤某的父亲也被传染,差点一命呜呼。
为了“避难”,汤某某的母亲温某某哭着向我家婆求助,希望借个“有瓦遮头”的房屋暂住(隔离),否则她们一家可能会病死街头,她们汤家就要绝后了!
我家婆为人乐善好施,当时我家婆出于好心,借了位于荔城汤屋街的一处砖瓦房屋(面积29.98平方)给她们暂住。
我家婆在他们一家人最危难之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一家度过难关,避免了他们汤家绝后。
然而当他们一家度过了难关后,后面的生活也过得越来越好了,我们也没想让他们一家知恩图报,反过来,他们一家竟然“忘恩负义,恩将仇报”!
我家婆借给汤某一家暂住的位于汤屋借的房屋,汤某某一家竟然想霸占、侵占此处房屋!
这是我们家的祖屋,因我家婆已经去世,现在汤某一家“反咬”以各种理由说房屋是属于他们的。
因当年家婆也是出于好心帮人,所以彼此之间也没签清晰、明细界定双方约定与义务、责任的文书,导致汤某一家“指鹿为马”。
当时我们与汤某协商归还房屋无果,再经第三方调解,依然未得到解决。
汤某一口咬定,房屋还处于借用约定期,但借用人汤某的母亲温某早已经过世,既然借用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房屋借用约定,理应终止?!作为温某的后人,汤某应该不存在与房屋存在有借用、占有关系。(有懂这方面专业知识的街坊吗?请解答下)
大家说,遇上这样的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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