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黑开有条路”,有时候倒霉起来,可能喝口水都会呛S,看看近日在增城街头发生的一件事,这位倒霉的街坊,自喻比撞鬼还要黑仔!
具体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据街坊描述:
近日,开着电动车经过荔城街荔兴路,当时前方一辆新能源电动车汽车突然打左方向掉头,紧跟其后的一辆摩托车刹车不及,直接撞上去了!
我在后面看到突然发生这种情况,我也急刹车,差一点就跟着撞上去了,幸好拼命抓着刹车!
虽然没撞到前方车辆,但由于突然急刹,我的车辆失去平衡,我连人带车摔倒在路中,膝盖部位擦伤了!
而前方摩托车撞上小车,最后赔偿了400元给小车司机!
其实从现场看,小车掉头的地方是双黄线,应该是禁止越线掉头的!这辆电动小车,这样是否属于违规掉头?
如果是违规掉头,引发交通事故,理应是小车车主负全责!摩托车撞上去,不用赔偿,还能向小车车主索赔?大家觉得是不是这样?
而我,虽然未与任何车辆发生碰撞,但因为前方小车间接导致我受伤,我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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