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呢个人要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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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3-9-19 00: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个自由恋爱的社会,无论谁都有自主选择对象的权利!


选错了对象,可以分手再选,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拿得起,放得下”。


千万不能因爱成恨,去埋怨,去计算谁付出更多!甚至怀恨在心,想方设法去“报复”对方!


近日在增城某学院门口就出现了下面的这一幕,引起众人的围观!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据街坊描述:



周日很多学生赶回校上课,就在学院门口有一名穿着T恤、短裤、拖鞋的男青年在激情地发表“演讲”。


从这个男青年的话语中,大概得知的事情就是,和该学院某女生谈恋爱,在一起的时间才一个月左右,女生以各种借口、理由坑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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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把他“榨干”之后,就把他甩了!男生并未说明是哪个班级,叫什么名字的女生。


但他表示,做出此行为的目的,只是想提醒其他男生小心注意、提防这个(这样)的女生。


PS:从事件的表面看,这都是男生的自述,究竟实际情况是怎么样,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甚至有人质疑这男生是不是在“作秀”?这身打扮会是富二代吗?加上路人甲的长相,有什么女生会看得上他?


无论如何,这事也是提醒我们,在男女双方拍拖期间,对于钱财来往一定要谨慎!


和对方的金钱来往,究竟是给?是送?还是借?


男女拍拖谁也不敢100%保证会有结果,也不能保证将来一定和对方结婚!


为了避免日后分手,引起钱财纠纷,感情归感情,数目一定要分明!


千万别让恋爱、激情一时冲昏头脑,为对方掏心掏肺,甚至把自己的身家财产都给对方坑骗清光!


无论双方有多恩爱,恋爱期间,涉及到双方财产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和夫妻关系不一样!!


所以千万别天真地认为,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好,不必在乎那“一张纸”(结婚证)!


其实这结婚证,真的不是“一张纸”那么简单,它是实实在在地保障男女双方的道德关系,法律义务,财产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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