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 屡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近期 我区新塘镇开展专项行动 加大力度整治 租屋、工厂、公司内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等行为 开出多张罚单
案例一
6月28日,新塘镇应急办(消安组)执法人员到碧松山片区某公寓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寓的公共门厅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拒不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寓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
7月4日,新塘镇应急办(消安组)执法人员到大敦村某工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工厂一楼南侧的安全出口停放了三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拒不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工厂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三
7月19日,新塘镇应急办(消安组)执法人员到奥园康威广场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疏散通道停放了两辆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加大力度整治!
新塘镇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该镇将继续坚持常态化监管、专项检查 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和违规充电等现象的整治力度 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广大出租屋主、经营者 和个人以案为鉴 重视消防安全 切勿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对拒不改正的,对单位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对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怎样充电才安全?
电动自行车 已成为许多人的日常代步工具 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如果车辆有质量问题 或日常使用不当、错误充电 都可能引发火灾
请收下这份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最后请收好下面这份安全使用指南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新塘镇应急办、综合中国应急管理、增城应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