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提升群众安全出行环境 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朱村街、中新镇、派潭镇在辖区 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
朱村街 7月期间,交警部门重点在朱村牌坊路口、惠群路严查打击“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中新镇
整治期间,中新镇将重点针对新市路路段、中新广场路口,严厉整治驾驶“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新市路段 ▲中新广场路口
派潭镇
7月期间,派潭镇重点针对大埔村红绿灯路口、大新路(派从路红绿灯往派潭市场路段),严厉整治驾驶“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拼改装、车辆违停、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大埔村红绿灯路口 ▲大新路(派从路红绿灯往派潭市场路段)
还有此前我们已经报道过的 增江街、荔湖街 也有相关整治行动
增江街
7月期间,增江街将重点针对增江大道南与广汕公路路口、府前路路段,严厉整治驾驶“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车辆违停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府前路 ▲增江大道与广汕路交叉口
荔湖街 整治期间,荔湖街将重点针对新城大道与荔湖大道交界路口、荔湖大道路段,严厉整治驾驶“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规停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常见“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1.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罚款200元;
2.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记9分,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1分,罚款200元;
5.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
6 .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罚款50元。
多项违法行为将合并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上处罚还将存在合并处罚的情况:例如,陈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被交警拦停,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被记9分、罚款1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记9分、罚款2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记18分、罚款1200元。
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敬请广大市民群众 时刻牢记交通安全知识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摈弃交通陋习 杜绝无牌无证驾乘摩电车辆、 醉驾、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 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来源:各有关镇街微信公众号、区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