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我发现我的妻子,和一名增城“网红”男子黎某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我妻子和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近一年,期间我妻子和黎某多次发生关系!
被我发现的第二天(5月19日),我老婆跟我坦白了一切,承认了与增城某网红黎某发生性关系。
据她所述2022年在抖音刷到黎某的视频,于是和朋友一起,以顾客的身份去到增城区荔城街黎某的店铺消费,就是在此时认识了黎某,互加了微信。
在店里,她们和黎某闲聊时,黎某知道她(我老婆)已婚的事实,因为我老婆和朋友是一起去消费的。
当她们问黎某有没有结婚时,黎某称自己是单身未婚!(而事实是,黎某早已经结婚,是有老婆的人!)
巧合的是,去年有一段时间,我和老婆因为一些事闹矛盾,就在那个时候,我老婆就和黎某暧昧上了!
被我发现之后,我微信问我老婆和黎某开过几次房,我老婆说3次!(近一年的时间3次,作为男人,会相信吗?)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你情我愿,我不值得同情、活该什么什么的"。
我想说的是,首先我不需要同情!事已至此,他们发生关系当然是你情我愿,但他们这样做不仅违背道德底线,还伤害了两个家庭,甚至触犯法规!
如果他们两人,但凡一方保持有道德、有底线、尊重婚姻的思维,保持彼此的距离,这种伤害两个家庭,秽德之事根本不会发生!
但他们没有,而是"一拍即合"!所以我没有犹豫,选择了离婚!目前已办理离婚手续。
而当我把我的亲身经历发上抖音之后,有多位网友联系我,表示他们身边的人被这个黎某坑骗过!(看来这个黎某还真的不是一般人,利用自己小有名气的“网红”身份,谎称未婚单身或离异,到处坑骗无知女生!我老婆只是他众多“女友”中的其中一个而已!想想都觉得可悲!)
有很多网友说让我去他店里找他或者教训他一顿之类的话。
其实,当我发现的第一天时,我确实过去他店里找过他,他店里的店员说,他“阳”了回老家。
之前我通过多个微信、抖音都有联系过他,都被他拉黑了。
黎某知道我到处找他,他就发信息给我老婆,对我老婆说,他有老婆!
让我老婆对我说,是我老婆主动找他的,跟他没关系!
大家说,这样的男人,是不是缩头乌龟?够胆做不够胆认!一出事就把所有责任推卸给女方!
他这种不知廉耻的人渣,你让我打他吧?我觉得弄脏了我的手,加上打人是犯法的,赔钱坐牢的事情我不会做!毕竟我还有大好青春等着我!
我的前妻已经是后悔莫及,但我不可能原谅她!
但在这时,真的不要脸到极致的黎某,居然在朋友圈和抖音上发声明,真的刷新了我对这个世界的三观!
我的前妻已经为她的行为买单了,他还在发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声明!
我曾经给过他联系过他很多次机会,让他删作品退网这事就算了,也算是给他一个惩罚!现在我必须跟他耗到底!
但我希望以我的经历提醒更多的人,同时不要踩坑去他们家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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