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派潭开始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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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3-7-17 23: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群众安全出行环境
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派潭镇结合增城公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部署
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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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期间,派潭镇重点针对大埔村红绿灯路口、大新路(派从路红绿灯往派潭市场路段),严厉整治驾驶“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拼改装、车辆违停、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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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处罚如下:

1.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罚款200元;


2.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记9分,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1分,罚款200元;


5.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


6.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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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上处罚还将存在合并处罚的情况:例如,陈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被交警拦停,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被记9分、罚款1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记9分、罚款2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记18分、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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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就有可能引发一场交通事故
一场交通事故
就有可能让一个鲜活的生命逝去
让一个美满的家庭从此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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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敬请广大市民群众时刻牢记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杜绝无牌无证驾乘摩电车辆、醉驾、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来源 | 派潭镇应急管理办、吾乡派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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