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去挂绿湖小心!周边路段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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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3-6-21 23: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改善荔湖街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荔湖街组织交警、派出所、城管等部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整治期间,荔湖街将重点针对新城大道与荔湖大道交界路口爱民大道荔新公路与爱民大道交界路口,严厉整治驾驶“摩电”车辆无证上路、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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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1.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罚款200元;

  2.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记9分,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1分,罚款200元;

  5.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

  6. 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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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违法行为将合并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上处罚还将存在合并处罚的情况:例如,陈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被交警拦停,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被记9分、罚款1000元,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记9分、罚款2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记18分、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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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各位街坊,驾车出行不是儿戏,事关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在享受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遵守交通法规的义务。

  牢记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杜绝无牌无证驾乘摩电车辆、醉驾、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来源 | 荔湖街应急办 通讯员:姚丽、今日荔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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