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在各种亲朋好友的拜年聚会中,不少街坊会打打麻将、扑克牌等等娱乐一下。
无论在哪一种场合下,打麻将和玩扑克牌都要注意,如果“玩过了”可能会触犯相关的法规!
近日就有街坊向家园网反映了一个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据街坊描述:
过年期间,在增城派潭镇的东洞村一鱼塘旁边,有部分村民聚在这里“赌博”!
虽说难得过年放假,大家可能会打打麻将、玩玩扑克牌娱乐一下,但这种“小赌不怡情,大赌更伤身”!
大家看看桌子上的钞票都是百元大钞,并不是10元、5元的小钞,更不是1元2元的零钱!
这种玩扑克牌,一局都是几百以上算的,玩一晚上输赢多少钱?数额肯定不小!
这种行为已经影响村里的风气,而且赌资数额也不小,希望参与的村民注意一下,勿沾这种陋习,弘扬良好风气!
PS:在这提醒各位街坊,无论是过年期间还是平常,亲朋好友聚会打打麻将,扑克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娱乐一下也是正常。但从上述街坊反映的情况来看,桌子上都是百元钞票,这种情况,可能已经触发相关的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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