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关于调整 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143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1日0时起,调整以下区域管控措施:
一、荔城街 (一)荔城街夏街村,东至铁溪路南二巷6号、南至铁溪路南二巷7号、西至铁溪路南一巷10号、北至铁溪路南一巷9号合围区域; (二)荔城街夏街村,东至高园街南五巷5号、南六巷16号,南至高园街南六巷15号、18号、18-1号、21号,西至高园街南六巷24号,北至高园街南五巷4至9号合围区域; (三)荔城街菜园中路20号; (四)荔城街翠华街四巷2号。
二、荔湖街 荔湖街太平村安置区同星二街9号。
三、宁西街 (一)宁西街时代廊桥小区10栋; (二)宁西街南樵社区时代廊桥小区4栋、11栋; (三)宁西街下元村西丫三路6-6、6-7。
四、新塘镇 (一)新塘镇新康社区新康花园新怡苑11栋; (二)新塘镇顺欣社区顺欣广场17栋; (三)新塘镇大林边一路6号6栋; (四)新塘镇大林边一路4号3栋; (五)新塘镇瑶田村上田街13号之一; (六)新塘镇南安村北街8号。
五、石滩镇 (一)石滩镇石厦大元社对面园路4巷3号; (二)石滩镇石厦村站贝底六巷11号; (三)石滩镇横岭村新村11巷1号; (四)石滩镇街心村前进路35号; (五)石滩镇碧江村前进南西新街99号; (六)石滩镇岗贝村沙园路142号。
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2月10日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