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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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2-12-5 00: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区关于调整
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13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以下区域管控措施:

  一、荔城街
  荔城街夏街村叶屋街王屋一巷7-11号、二巷11号,夏西二路南一巷1号,夏街路西八巷6号、11号、西九巷14号、15号。

  二、朱村街
  (一)朱村街融创御园4栋;
  (二)朱村街荔富湖畔A1栋;
  (三)朱村街碧桂园城市花园一期(花岸苑)一街1幢。

  三、新塘镇
  (一)新塘镇吉祥公寓;
  (二)新塘镇裕发大道1号;
  (三)新塘镇东洲村格前街2号;
  (四)新塘镇黄沙头村西坊街2号;
  (五)新塘镇新田中路东四巷3、4、5号,新田中路东五巷3、4、5号,新田中路东六巷1、2、3号,新田中路东七巷1号,新田大路东五巷1、2号,新田大路东六巷2号,新田大路东七巷2号,新田大路东八巷2号;
  (六)新塘镇盛世名门(东至盛世名门宏城汇3栋,南至文济岭路106、107号,西至盛世名门宏城汇5栋,北至东进南路合围区域);
  (七)新塘镇水南村(东下坊南街5号、下坊南街7号、下坊南街2号、下坊南街4号、下坊南街1号、下坊南街6号合围区域)。

  四、中新镇
  (一)中新镇恒大山水郡18栋;
  (二)中新镇恒大山水城177栋;
  (三)中新镇集丰村迳贝路57号;
  (四)中新镇集丰村张伯公街3号;
  (五)中新镇中国铁建国际公馆项目部。

  五、派潭镇
  派潭镇高滩村碧桂园金叶子田园公寓2号楼。

  以上区域自2022年12月5日0时起,调整为低风险区,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2月4日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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