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小长假,大家都沉浸在欢乐、悠闲的假期中,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增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各类型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街坊们出行安全。
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坚守在岗位上!特别针对,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对未上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为做出处罚!
假期期间在荔城街沙园路、开园路,看到有交警在路上设点,对未上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作出查处。
看到这里,对众多街坊来说,最想了解的应该是,在增城地区,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车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呢?
近日有位街坊“晒”出了一张,2022年10月1日,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到荔城街开园路被交警查处并开具的罚单。
这个罚单,很多人看了都会“大吃一惊”,因为这位驾驶未上牌电动车上路的街坊,受到的处罚竟然是——警告!
原本大家以为驾驶未上牌电动车上路的处罚,可能是罚款或扣车,甚至是罚款+扣车!
而我们看到这罚单的处罚只是——警告!
不罚款、不扣车?这是什么情况呢?只是这样警告对整治未上牌电动车上路有效果吗?(答案大家心里有数)
我们再看看,这个罚单的细节,罚单上注明了“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作出处罚。
看到以上条例,估计一般街坊都是“蒙查查”,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我们查阅相关的法规了解到,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就有明确说明相关的处罚内容。
从这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内容可以了解到,这个处罚是有一个区间的,其中最轻的就是警告,再到罚款,最后才到扣车。
结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八项,电动车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或者未安装规定悬挂号牌,可以处以,责令整改,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从以上条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对未上牌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上路行驶,作出的处罚,最轻的是责令整改、警告,之后才是罚款,罚款是50元。
至于扣车这个问题,条文中明确说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而目前交警部门,对驾驶未上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作出的处罚是最轻——警告。
由此可见,交警部门的执法非常人性化,体现出以人为本。(猜测新规实施初期,交警部门希望以教育为主,但大家也不要以为,以后也只会作出警告处理。)
就算是警告,也会记录违规者的身份信息,如果同一人再次被查处,发生第二、第三次违规,一查身份信息就知道是第几次违规了,到时可能就不是警告那么简单了。
所以,在此提醒各位街坊,想安安心心出行,还是置换一辆上牌的电动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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