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石滩镇位于广州市东南部 地处穗莞惠三市交界处 东靠惠州博罗,南与东莞隔江相望 辖区总面积163平方公里 由于地广人稀且位处三市交界 个别不法分子 夜间跨区运输垃圾至石滩镇 随!意!倾!倒!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辖区的“绿水青山”,石滩镇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的高压态势,按照“定时巡查、定点值守、联动执法”工作思路,发现并查处多宗偷倒、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石滩镇人民政府对随意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共计立案25宗,查扣车辆25台,罚款88.56万元。
案例说法 2022年4月25日,石滩镇综合执法办联合元洲村委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增博大堤路上基围查处12台涉嫌随意倾倒建筑废弃物(渣土)的东莞泥头车。2022年6月至7月,石滩镇人民政府依法对三家涉案运输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计罚款47万元。
石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在新桥路设卡查车 ▼
执法人员白天和夜间检查运输车辆 核查车辆相关运输证件、 装载源头、运输路线、处置去向 ▼
2022年5月10日 石滩镇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 调取监控追查2022年5月9日 违法倾倒垃圾车辆 ▼
2022年8月24日 石滩镇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 查处违法当事人利用面包车运输 并随意倾倒垃圾现场 ▼
责令违法当事人清理现场 恢复原貌 ▼
普法时间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最高处5万元罚款。
依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对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施工单位最高处一百万元罚款。
倾倒乱倒垃圾违法成本高,可能面临大额罚款处罚,以及被执法机关责令清理现场、恢复原貌,情节严重的,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构成【污染环境罪】,视情形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请不要以身试法!
石滩镇将持续“亮剑”
下一步 石滩镇将持续严厉打击 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 一是继续保持打击随意倾倒垃圾的高压态势,坚持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利用智慧平台多维度管控模式,深化与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村居联防的联勤联动,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发现;
● 二是持续对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亮剑”,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扩线深挖,追查源头,顶格处理,形成震慑;
● 三是加强相关普法宣传以及《石滩镇开展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守护家园的“绿水青山”行动中,积极提供线索,主动举报周边违法偷倒、乱倒行为。 欢迎举报
为了维护我们美好家园,如有发现偷倒乱倒垃圾的行为,请各村居和群众踊跃提供线索,第一时间致电石滩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2991738。
来源丨石滩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今日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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