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罚款!做这事!致增城宾馆路口大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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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2-8-9 22: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增城区查处了一宗违法占道施工行为。施工负责人姚某、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骆某、施工现场负责人尚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至7日的处罚,施工单位被罚款45000元并扣除企业信用评价分。


【事由】

占道施工未报批
施工单位违法围蔽车道致交通严重拥堵

7月31日,广州增城公安交警部门视频巡查发现,一施工单位在增城大道与新城大道交叉路口(增城宾馆路口)占道施工,造成增城大道、夏街大道、新城大道交通严重拥堵。发现情况后,广州增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调度警力到场疏导,恢复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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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施工造成拥堵严重,黄色区域为违法围蔽区域)

经查,该项目属广汕公路(增城宾馆路口至三联路口段)人行道及道路配套工程。当天,施工单位在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增城大道围蔽车道铺设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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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到场指挥交通)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先后对增城大道部分车道进行围蔽;甚至在该路段晚高峰期间,对增城宾馆门口右转车道、增城大道东往西方向3条车道进行围蔽,仅留1条车道通行,致使增城宾馆周边道路长距离、大面积拥堵。调查中,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该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处罚】

相关责任人处行政拘留
施工单位被罚款45000元并责令整改

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增城区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施工单位作出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施工行为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增城警方分别对施工负责人姚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对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骆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尚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同时,由增城交通管理部门对该施工单位在全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45000元并扣除企业信用评价分。


【提醒】

占道施工应在获批后进行
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反映投诉

  违法占道施工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的每一处疏漏,都是潜伏在道路上的安全“杀手”,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增城公安交警部门提醒: 占用道路进行施工作业、圈建围挡、开挖道路、阻断通行,均需提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进行道路交通疏导。同时,市民群众如发现违法占用道路施工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


     对于私自占道施工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交通,并对违法当事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未经批准占道施工造成交通严重拥堵的,警方将依法处罚。


如何规范办理施工审批

【城市道路】

1、施工单位向占道挖掘地点所在镇街提交申请材料,属地镇街现场勘探审核后填写勘验表。

2、施工单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施工组织方案》《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等材料,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3、施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网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根据资料清单上传相关资料,道路管理部门受理并颁发许可证。

【国省县乡道】

1施工单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施工组织方案》《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等材料,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2、施工单位向道路管理部门提交《公路路政许可交警部门意见表》和申请材料,道路管理部门受理并颁发许可证。

来源:广州增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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