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增城来说一个月五千多块的工资很不错了,但是因为这些规定令人作呕。
我是某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我入职的那会是过年,本想着过年法定节假日上班能多赚点,结果到了发工资那天我人傻了。
一问才知道,公司法定节假日是按照国家最低标准工资来算的,77元/天。
我以前在别的公司上班法定节假日都是300/天,要是知道这么少我都不会去加班的!!
还有就是领导故意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让人去加班,而且还是没有工资的!
我想没有工资的事情谁会干?本来我休息就是陪老婆去产检,她一个人大着肚子自己去我不放心她,结果领导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去上班。
说帮别人顶下班,难道我要扔下我老婆去上班?
领导会考虑我这些问题?不会!
一直打电话让我回去上班,新官上任三把火,那也不能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吧?
本来他在顶班,却说自己有很多事情做,那我的事情呢你理解了吗??
你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人,怎么就不能理解一下我呢?
为了不让他以后给我找事情干,我还是硬着头皮去顶班了,谁让他是我领导呢?说不定以后我的日子更难过!
就因为他乱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搞得好多老员工都辞职了,要不是因为我老婆,我想把公积金取出来,我早就辞职了!
最近公司发了一些链接让我们买东西,就是卖油,米,零食之类的,说完成不了100块业绩的都要扣300块业绩津贴。
我想我只是一个做保安的,我做好我应该做的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帮公司卖东西呢?
完成不了还要扣钱,谁会在微信上买东西?搞得我自己还有倒贴钱去买公司的东西!!我真的无语了!
我希望有关劳动局部门去调查一下,以上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我真的顶不住这样的压力才告诉你们的!
我想看到这里大家都很想知道是哪家公司这么无理!这家公司是在增江那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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