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学生,放寒假期间,想着找一些兼职或寒假工做,减轻下父母的负担,不用事事向父母伸手要钱。
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消息,这一则招聘消息显示“高薪普查项目的兼职”,然后我通过这消息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了一个叫魏先生的人报名。
报名后,在2022年1月20日,安排我们到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培训后,之后就直接开始工作。
我们是负责增江街范围内进行房屋登记调查,最远去到广汕路接近博罗福田那边的四丰村,还有接近正果的白湖村,进行房屋调查的工作。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要走那么远去做这些工作,算是比较偏远的地方了,而且不包吃,交通费都要自己出。
当时报名参与这一份兼职工作的时候,招聘者只是说明200元一天!
本想着一天忙到晚,三餐自己搞定,交通费自己出,减去这些支出,后面的就是自己赚来的辛苦钱了,学生做兼职,大部分都是这样,辛苦点也没什么。
好了,好不容易等到1月26日结算工资,原本因为辛勤付出终有回报,但令我们想不到的是,到了结算工资的日期,迟迟不给我们结算工资,后来还在兼职工作群里发了一条信息。
这条信息的大致内容是“经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广东**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协商,对于增城全国自然灾害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派遣劳务服务费用达成以下支付标准“(具体内容看下面截图)
由上面截图内容可以了解到,这支付标准是他们在1月26日才协商出来的,也就是我们做完工作后,才出来的所谓标准。在我们展开工作之前,说明是200元一日的!但工作做完后,就出这个标准,完全没有提前和我们说明!大家都是做完工作才知道这个标准。
最令大家不能接受的是,日工作量采集数据小于30个房子的话,不结算!这样说,日工作量少于30的,一分钱都没有?这不等于白做?
正因为在大家完成工作后,才出的支付标准,令我原本工作了6天,只给我结算2天的工资,有些同伴工作10几天,才结算几天个工资!大家说这样合理吗?大家都质疑,为何在开展工作前,只说明200元一天,并没有和大家说明这个日工作量标准?为何事后才说?
同学们都每天出去跑,风吹日晒,自带干粮,支付交通费用,这样算起来,还要自己贴钱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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