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1500万!他们为增城打工仔“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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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2-2-22 21: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广州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为农民工讨薪“撑腰”,最大限度地为增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和谐因素。

  2021年,共受理讨薪法律援助案件334宗,涉966人;其中群案31件,涉518人;涉金额约1500万元。目前,已完全结案并履行完毕的案件有150宗左右,结清金额700万左右;剩余已调处成功或结案的案件有关款项也正在陆续得到落实;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感谢信8面(封)。

简化申请程序
实行“容缺受理”

  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一律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简化申请、审查、指派程序,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对情况紧急的案件,申请材料不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推行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先予受理,事后补充相关手续和材料。

  坚持“调解优先”,尽量通过调解协商解决问题,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确保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量办理,让农民工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温暖。

案例一

  2021年1月13日,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周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为其开通“追薪”绿色通道,当天审核并指派广东仁者律师事务所吴芸律师承办该案。

  吴律师通过听取周某陈述和查阅证据材料,了解到受援人周某于2019年11月15日入职增城区派潭镇某工地任木模工。工地方没有与周某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周某缴纳工伤保险。2019年12月22日14时,周某正在工地工作时,被附近一正在作业的混凝土泵车突然爆裂的输送管击中受伤。经认定,周某为工伤,劳动能力障碍等级为捌级。随后,周某为工伤保险赔偿问题,多次与某车辆保险公司和项目承包方协商,项目承包方均拒绝赔偿。

  无奈的周某向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援律师告知受援人应当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帮助其准备仲裁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为其仲裁立案、参加庭审、提交代理词。2021年4月13日,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认定其与被申请人没有劳动关系,驳回了大部分仲裁请求。

  2021年6月7日,周某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广东仁者律师事务所吴芸律师承办该案。吴律师及时与周某面谈,详细了解周某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意见,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解答其相关问题;帮助其准备诉讼材料和立案。2021年7月8日,增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吴律师针对法庭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发表代理意见,为周某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经过吴律师的努力,承包方在判决发生效力后的五日内向受援人周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合计282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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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1年12月13日,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卢某法律援助申请后,为其开通“追薪”绿色通道,当天审核并指派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张燕华律师承办该案。
  通过查阅受援人提交的资料,了解到受援人卢某2020年11月20日入职广州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岗位是叉车司机,每月工资6000元,用人单位未与受援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受援人在用人单位工作到2021年12月5日,用人单位单方口头通知受援人解除劳动关系,受援人诉求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4413元。随后,张律师与受援人多次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发现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受援人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2月5日共46天的加班费,和没有依法为其缴纳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的社会保险。

  张律师依法告知受援人情况后,对案件的处理方式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建议其增加仲裁请求。在现有证据不是十分充分情况下,张律师多次主动与增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争取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该问题。

  2022年1月10日,在仲裁委员会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仲裁调解书,用人单位当场支付卢某23000元。受援人卢某原本以为只能讨回4000余元的工资,但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特赠送“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优质服务为民解忧”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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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联动机制
形成“讨薪合力”

  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农民工欠薪服务团队,会同各司法所建立快速调处机制,推动讨薪问题一线发现、一线受理、一线化解,每天安排至少两名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在增城区劳动仲裁委设立律师值班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劳动争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劳动争议。

  指导各司法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对接属地镇街研控中心、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涉企涉稳情况。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为法律关系不清晰未达到立案标准或证据不足的讨薪案件提供司法指引或代书服务。

  充分利用“说法看法”电视栏目、“法治之窗”专刊、“普法通”短信平台及户外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大力宣传《民法典》《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农民工法律意识。

  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法律援助品牌活动18场,引导他们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案例一

  2021年6月23日,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丁某、李某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反映的欠薪问题后,马上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欠薪情况。在得知劳务公司负责人因疫情暂时来不了现场,委托现场工地负责人代表处理后,增城区司法局罗新燕副局长带领区法律援助中心、中新司法所同志与中新劳监所一起,组织建设方代表、劳务公司代表、塔吊班组负责人进行现场协商调解。通过释法说理,争议各方矛盾趋于缓和,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达成初步调解协议。

  2021年6月26日,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协同中新司法所指导各方进一步细化调解书条款,达成了劳资纠纷处理协调会议纪要。劳务公司及塔吊组负责人承诺:按合同核算支付给塔吊班组全部工程款,塔吊组负责人于2021年6月28日通知工人领取,2021年7月9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对于受工伤的工人,建议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塔吊班组负责人配合工人申请工伤认定,配合总包与劳务公司处理后续事务。2021年7月1日前,所有塔吊班组工人工资和工人工伤赔偿245405元支付完毕。

案例二

  2022年1月20日上午,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关于杜某等10人反映某学府项目某公司欠薪200500元一案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主动联系求助人及某公司双方代表了解情况,组织求助人、施工承包方在中新司法所开展调查和调解。

  经积极沟通和耐心讲解有关规定,施工承包方表示,对杜某等工人所反映的欠薪金额无异议,承诺于2022年1月25日前结清拖欠杜某等10人工资200500元。2022年1月25日,施工承包方筹集款项陆续发放欠薪工人工资。

来源:广东政法南方号、广州司法行政、南方+客户端、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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