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这种事!增城刘某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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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2-1-2 22: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11月26日,中新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分队)联合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对小区垃圾分类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某小区业主刘某不按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随手将生活垃圾丢在定时垃圾收集点地面上,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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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镇某小区业主乱扔垃圾视频监控截图

  因此,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决定对刘某进行处罚。面对行政处罚,刘某最初不理解,但通过执法人员多次沟通、教育,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基于刘某认错态度良好,并承诺今后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故对其从轻处以100元的罚款。刘某于2021年12月22日缴纳了罚款,并保证今后不再乱扔垃圾,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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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破解垃圾分类处罚取证难问题,中新镇在10个小区68个投放点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监控实时查看小区投放点管养情况,不仅可以对业主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取证,还能有效提高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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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后台图片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今日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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