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街村黎某在几十年前,因为我妈生病,而抛弃我妈,出轨,另找新欢。
对他婚姻内生的儿子(我)不闻不问,也不要我。
我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母亲病死,让我无依无靠,受尽外人欺负,过了很多苦日子。
没想到长大后,他还没脸没皮,到村委去把判给我妈的房子确权到他名下,要不是我提出争议就确定了。
我想知道为什么法院明确把房子判给我妈,他们离婚了,房子压根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可是村委还让我去和他协商,这事实不是摆在眼前了吗?
黎某,你还有良心吗,你的良心过意得去吗?
小时候对我不闻不问,长大后还来和我争我妈给我的东西,你就不怕被雷劈吗?
我妈以前是做神婆的,你就不怕人家下去找你?或者让你在世的时候诸事不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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