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增城多家店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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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1-10-19 22: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晨光 于 2021-10-19 22:52 编辑

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
天气逐渐变得干燥
加之 用 电、用 气、用 火 现象
明显增多
若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
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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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新塘 镇 对辖 区开展了 大 排查行 动
对生产 经营 中出 现的
消防违 法违 规 行为
坚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截至10月11日
该镇累计排查“四类”场所36959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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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
新塘镇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查明
有部分企业主、店主
漠 视 消 防安 全
出现生产 经营 场所 内违规 住人现象
最终受 到了严 厉 惩处

案例一

  西宁派出所现查明,杨某某在新塘镇坭紫村某五金商店阁楼设置房间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未做好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 设 计 防 火 规范》(GB50016-2014)第5.4.9条、第5.4.10条和《住 宿 与 生 产 储存经 营合 用场 所 消 防 技 术 要求》(GA703-2007)第4.3条有关规定,违反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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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责令该五金商店停产停业,并处经营者杨某某50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1年9月14日10时许,沙埔派出 所消 防 民警到位于新塘镇沙埔巷口村的某便利店(建筑面积150平方米)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经营者陈某某在店铺内搭建阁 楼设置 房间 居住,经认定 其行 为 违反《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设物内 未做 好防 火分隔,不符合 国 家 工程 建设 消 防  、技 术标准。

  根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便利店停产停业,并处经营者陈某某5900元罚款

案例三

  2021年8月23日9时许,沙埔派出所消防民警到位于新塘镇沙埔银沙工业区站前路的某汽车维修美容店(建筑面积190平方米)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经营者潘某某在店铺内设置房间居住,没有防火分隔,经认定其行为违反《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设物内应当符 合国家工 程 建设 消 防技术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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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汽车维修美容店停产停业,并处经营者潘某某6100元罚款

案例四

  2021年9月1日9时许,沙埔派出所民警到位于新塘镇沙埔官道村站前路的某百货(建筑面积130平方米)进 行消 防 监督 检查 ,发现经营者陈某某在店铺内搭建阁楼设置房间长期在内居住且未做好防火分隔

  综合《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百货停产停业,并处经营者陈某某5800元罚款

案例五

  2021年08月25日16时 许,沙村 派 出 所 消 防 民 警 依 法 对 位 于 新 塘 镇 西 洲 村 万 新 商 业 街 万 新 路 的 某 包 子 店 进 行 防 火 监 督 检查,发 现 经营 者 赖 某 某 在 该 店 铺 阁 楼 居 住,居 住 场 所 与 生 产、储 存、经 营 设 置 在 同 一 建 筑 物 内 未 做 好 防 火 分 隔 并 没 有 独 立 的 安 全 出 口,不 符 合  国 家 工 程 建 设 消 防 技 术 标 准,其 行 为 违 反 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第十九条 第二 款 之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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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案 事 实 清 楚,证 据 确 凿,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第六十一条第二 款 规 定,鉴 于 经 营 者 赖 济 安 当 场 整 改,尚未  构 成 严 重 后 果,结 合《关 于对 部 分 消 防 安 全 违 法 行 为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的 裁 量 指 导 意 见》和《广 东 省 消 防 救  援 机 构 消 防 行 政 处 罚 裁 量 标 准》,责 令 该 包 子 店 停 产 停 业,并 对 经 营 者  赖某 某 处5200元罚款

在生产经营场所内
违规住人、明火煮食等行为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请广大企业主、商铺主、店主
自查自纠,谨小慎微
防火于未“燃”!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张雅玲 钟林威 袁展鹏、今日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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