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增城这地方,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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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1-7-15 21: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炎炎夏日
不少市民和游客都喜欢游泳消暑
但是切勿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当作私人泳池
游泳一定要选择
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
专门的游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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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从派潭镇大封门林场获悉
部分市民游客不顾个人安危
破坏林场内铁网护栏
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游泳玩水
造成水源水质污染
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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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市民和游客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禁止玩耍、游泳的
危险警示牌视而不见
还带上孩子
在保护区内的山坑游泳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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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封门林场副场长李叔表示

  “这里的下游是高滩片区,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饮水资源,林场去年开始对场内多处进行了铁网围蔽,并设置了警示牌。但近期有市民游客不顾警示,攀爬甚至有意破坏铁网,进入保护区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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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
市民游客安全有序地
撤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但一旁却留下了西瓜皮、
饮料瓶、纸巾等大量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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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
大封门林场组织护林员
加强管理巡查
对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市民游客
进行宣传教育和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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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封门林场工作人员提醒
各位市民游客
进入林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游泳玩耍
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1、这里是国道,前来游玩的市民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容易造成堵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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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护区不是正规的游泳玩水点,水潭、山坑旁石头遍布,市民随意攀爬容易发生磕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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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部分市民在游玩中会带来西瓜、饮料等食品,但离开时却把食品包装丢弃在一旁的草丛,这些废弃垃圾严重污染水源水质,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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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供水
流向千家万户
请不要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游泳
不要做危害城市饮用水的
违法行为!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陈绮婷 熊伟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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