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不少市民和游客都喜欢游泳消暑 但是切勿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当作私人泳池 游泳一定要选择 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 专门的游泳场所!
近日 从派潭镇大封门林场获悉 部分市民游客不顾个人安危 破坏林场内铁网护栏 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游泳玩水 造成水源水质污染 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这些市民和游客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禁止玩耍、游泳的 危险警示牌视而不见 还带上孩子 在保护区内的山坑游泳嬉戏
大封门林场副场长李叔表示
“这里的下游是高滩片区,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饮水资源,林场去年开始对场内多处进行了铁网围蔽,并设置了警示牌。但近期有市民游客不顾警示,攀爬甚至有意破坏铁网,进入保护区游泳。”
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 市民游客安全有序地 撤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但一旁却留下了西瓜皮、 饮料瓶、纸巾等大量垃圾
近段时间 大封门林场组织护林员 加强管理巡查 对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市民游客 进行宣传教育和劝离
大封门林场工作人员提醒 各位市民游客 进入林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游泳玩耍 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1、这里是国道,前来游玩的市民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容易造成堵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保护区不是正规的游泳玩水点,水潭、山坑旁石头遍布,市民随意攀爬容易发生磕碰意外。
3、部分市民在游玩中会带来西瓜、饮料等食品,但离开时却把食品包装丢弃在一旁的草丛,这些废弃垃圾严重污染水源水质,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法律链接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供水
流向千家万户 请不要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游泳 不要做危害城市饮用水的
违法行为!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陈绮婷 熊伟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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