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开车(白色卡罗拉)赶着去上班,大约9点15分左右途经荔城大道(往广州方向)与荔乡路交汇处十字路口。
当时该十字路口红绿灯由绿灯转红灯,于是我刹车停在停止线以内。
后面有一个穿着灰色上衣黑色短裤带着红色头盔的男子,开着白色绿源电动车载着货物追尾了我的车,造成了我的车后保险杠损坏。
当时意识到被人追尾后我正准备下车查看,这时这位男子就态度诚恳地过来敲了敲我的车窗,跟我说道歉愿意赔偿之类的话。
由于当时赶时间,加上后面有一大堆车,加上男子态度不错。
为了避免堵塞交通,我同意了男子的赔偿要求。
于是我拿了我的手机给这个男子扫码赔偿。
这时红灯开始倒数转绿灯,该男子把手机给回我。
我以为该男子已经扫码了准备转账,他就开始开电鸡走了,走之前还说“放心啦,我会赔偿给你的。”
我看到他开着电动车转入了荔乡路。我以为他已经转账了,结果一看手机没到账。
我以为是网络延迟的原因,加上当时赶着去上班,就没多想。
结果过了很久都没收到男子的赔偿款。
于是我中午去报警了,交警查到录像这名男子转入荔乡路后去了荔明苑。
我猜他应该去了荔明苑送货。后来我看了行车记录仪,看到这名男子是从沙园路转出荔城大道的。
电动车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名男子看到这篇帖文后主动与我联系(WEIXIN:Lauwaitong),而不是交警联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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