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街违建迟迟没有拆!

[复制链接]
小号4 发表于 2021-5-13 13:5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投诉永宁街简村杭下路7-2号四层楼违建,2至 4层建筑物未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也没有报建,该地块2005-2018.土地利用现状为建制镇。

2010-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镇用地,也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申报,没有宅基地使用证,违建没有依法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申请人限期拆除涉案建筑物,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违建为什么不下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者责成拆除决定书,述建筑物未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用地手续.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拆除的。

至今2021年未履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法定职责。

17.jpg

18.jpg

wechat_upload1620885356609cbf6cec0e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新居民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