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现在行驶在增城街头上的交通工具中,除了小车外,就是电动车了。
目前在增城驾驶电动车不用驾照、不用上牌、不用排队加油、不用买保险、不用年审,如此多“优点”,谁不动心?
但正因如此,存在管理和交通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除此之外就是防盗性特别差!有多少街坊的电动车被盗,能找回?
于是有些电动车店就跟保险公司联合推出了电动车被盗能理赔的服务。
这吸引了不少街坊冲着这点去选购,可是问题来了。
今天有街坊向家园网反映,电动车被盗后得到这样的回复,具体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据街坊描述:
本人在2020.10.21在增城某电动车分店买了一台72V32A的一辆电动车!
但在今年4.14日因忘记拔钥匙被偷!
报警之后,我们就直接申请了理赔!
申请过后15天,派出所未找回,某电动车公司会赔一辆新的。
然而29日上午,看到的却是拒绝理赔,说我们故意丢车!
去了买电动车那里打电话给厂家和保险公司都是一样的结果。
而且他们都说我们不应该和派出所那边说我们是忘记拔钥匙,应该和他们说我们是掉了钥匙而被人开走的!
直接就是说我们不会录口供,被人发现要拘留的好吗?!
再者保险合同里面没有写忘记拔钥匙就没得赔,也没有说忘记拔钥匙就是属于故意丢车!
我是闲着没事干吗?我要故意把自己车弄丢吗?犯法的好吗?
就是因为你们的电动车公司有保险,为防止被偷才买你们这个家店的。
最后却是给我这个解决方案?
大家说这合理吗?
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