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男子“喝醉”做了这种事!被阿sir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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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1-4-23 21: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众所皆知,一颗小小的鸡蛋从8楼坠下就能把人的头砸出肿包,倘若换成酒瓶从8楼坠下,又会产生什么后果呢?近日,广州增城警方破获一宗高空抛物案,一名男子从8楼扔下一酒瓶致人受伤,被警方抓获。

       3月27日23时许,增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父亲卢某在工地被酒瓶砸伤头部。警方到场后,发现该处是一施工地,当时卢某正在树下歇息准备下班,就在这时,一个酒瓶从树上掉了下来,刚好砸在卢某的额头上。这一幕可把工友给吓坏了,立即拨打了110和120,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卢某父子对这“飞来横祸”都很纳闷。这瓶子怎么会从树上落下呢,是原本就在树上的吗?还是…… 第二天,正在医院养伤的卢某接待了一名陌生的男士,这名男士带着水果推开了卢某病房的门,表明了来意后,卢某才知道,这位来看望自己的人,就是令自己受伤的“罪魁祸首”。原来,这名男士吴某,正是“天降酒瓶”的主人,特地来向卢某赔礼道歉,称自己事发当晚喝醉了,不小心将酒瓶推了下楼,并非故意往下扔的。

       事实真的如吴某所言吗?据现场勘查,居民楼与卢某被酒瓶砸中的地点距离约5米远,居民楼高8层约27米,酒瓶在无外力因素影响下,是无法坠落至树下砸中卢某的。也就是说,如果吴某只是无意碰倒了酒瓶,酒瓶是不可能坠落在居民楼的数米外的树下的。4月1日,增城警方依法对该名高空抛物的男子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每一件高空抛出的物品都可能是“凶器”,每一起坠物伤人事件都可能是家庭的“噩梦”,高空抛物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警方呼吁市民群众,拒绝高空抛物,切勿以身试法,共同保护好大家“头顶的安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平安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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