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所有殡葬服务场所 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
清明节、重阳节期间殡葬服务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为倡导文明祭祀,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吊唁、祭扫秩序,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21年清明节、重阳节期间殡葬服务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燃禁放期
在清明节和重阳节拜祭期间(4月3日-5月4日、10月14日一11月14日)。
二、禁燃禁放范围
增城区所有殡葬服务场所(包括正果万安园、增城区殡仪馆及仙安楼、新塘四望岗生命纪念园、各镇街及村公益性骨灰安放地、骨灰楼等)。
三、禁燃禁放要求
(一)各殡葬服务场所应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严禁明火、严控吸烟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加大管控力度,在祭扫地入口设点设卡(门卫保安室),劝阻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祭扫用品;禁止在殡葬服务场所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低碳环保、文明安全的殡葬环境。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要求,带头执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带头严控吸烟,倡导文明、绿色祭祀方式。对不遵守本通知规定的党员、干部,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举报。对劝阻人、制止人、举报人打击报复或者威胁其人身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违反本通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增城天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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