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口脸不知心,真的是什么奇葩人都有,有这样的一位朋友令我感到“羞耻”!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增城街工作,租了一个出租屋,由于租的房子不是单间也比较大,有房间多,于是我想找个人一起合租,分担下房租压力。
在朋友的介绍下,介绍了一位女生来合租,因为我对合租的人要求比较高,虽然我是男生,但我也不是那种随便的人,如果对方经常玩到三更半夜,喝到烂醉如泥才回来我也受不了。在了解对方一些基本情况后,我也答应和她合租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男生和女生合租,女生比较吃亏,但对于我这种正人君子来说,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我不会乘人之危,更加不会去趁机博懵。
所以就算对方是女生,我也要求对方必须是良家少女,而不是蒲女,三更半夜带埋D唔三唔四男人翻来训个只!简直系受罪!
好,下面进入正题,我和这个女生合租期间也没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大家都是礼貌相待,然而最近她说不合租了要搬走,好吧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她要搬走,我也只能找新的合租伙伴。
我们合租的房屋押金是一人一半的,她要搬走了,我把她的另一半押金一分不少退回给她,但后面我和她结算分摊的水电费,她居然不给!
真的做梦都想不到,这小姐姐134元都不给,最后还玩“失踪”,就这么100多块钱就看清楚你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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