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交警部门新增了十五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拍摄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逆向行驶、黄标车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批设备将于2020年12月22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新增十五套电子警察分布路段
增城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要自觉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共同维护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增城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