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大婴儿!在增城这家店出事!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2020-12-4 23: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发生在12月1日晚饭时间,我们到增城东汇城某餐厅就餐。

在用餐过程中,服务员把上百度的热开水,放置在7个月的婴儿面前,并且毫无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离开。

当时家长正在看着另外一个三岁的小孩,没有往服务员放热开水的方向看。(有监控为证)

放下热开水,就在服务员离开后的几秒,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放在婴儿面前的上百度热开水泼在婴儿大腿上。

被开水烫到的婴儿突然哇哇大哭,虽然婴儿穿着厚厚裤子,但热开水还是通过裤子渗透到大腿,家长见此状况,立即把婴儿送往附近的增城中医院医治。

医生对婴儿的诊断结果是二度烫伤,不但损害表皮,而且伤及皮肤中层,有水泡及软组织损伤。

而且医生还说,如果后续治疗护理不好的话,有可能导致烫伤部位发炎红肿,后续治疗完更有可能疤痕凸起,有奇奇怪怪的疤痕,不规则变黑留疤痕疙瘩增生影响美观等问题。

而事发地点,东汇城某餐厅的负责人 (自称能“拍板”的老总) ,从我们每天去医院治疗到现在已经转至广州医科第一医院治疗,都未曾出面来探望过或了解情况,更加不用说支付治疗费用等问题。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个餐厅的负责人称“要赔偿,就去起诉,否则休想要一分钱”。

期间我们也到过该店,找餐厅的负责人理论,但对方根本没有正视过我们,直接叫保安来驱赶甚至扬言报警。

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家长是最痛心的,虽说不是对方故意导致意外的发生,但整个过程中,难道餐厅的服务员就没有一点责任?而且这种事发生在餐厅,作为经营方,对顾客一点关怀之心都没有。

发生了事情,就这样一副高高在上,事不关己,别说关心的话,态度还十分恶劣!

大家来评评理,这样的商家应该被谴责吗?

作为家长我们质疑:店家没有做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监护人知情义务,上百度的热开水,摆放在婴儿旁边,没有向监护人尽到提醒注意烫伤的一切提示语或告知义务。

25.jpg

2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显示全部楼层
范8073 发表于 2020-12-5 14: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开水去尽量避开小孩,还要提醒一下大人有开水看下小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