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12月1号晚饭时间,在探鱼用餐过程中,服务员把一百多度热水放置在六个月的婴儿面前并且毫无告知监护人的情况下离开。 当时监护人在看着另外一个三岁小孩,头也没有往服务员放热水方向看,有监控为证,店家没有做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监护人知情义务,一百多度的热水 没有尽到提醒注意烫伤的一切提示语或告知,也不知道服务员是蓄意伤害还是什么,一个正常人的角度你也不可能放在毫无行为意识能力的婴儿面前,放完热水服务员即离开后的几秒放在婴儿面前一百多度的热水就泼在了婴儿大腿上,现场立马掉皮尽管婴儿穿着很厚的裤子,立马去了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二度烫伤,不但损害表皮,而且伤及皮肤中层有水泡,及软组织损伤,后续治疗护理不好种种原因都会有可能导致烫伤部位发炎红肿,后续治疗完更有可能疤痕凸起奇奇怪怪疤痕不规则变黑留疤痕疙瘩增生影响美观等问题,
东汇城探鱼负责人 (自称能拍板的老总) 店家从我们治疗每天去医院治疗现已经转至广州医科第一医院治疗,都未曾看望以及支付治疗费用,这个负责人称,要赔偿,就去起诉,否则费用休想一分钱,你要到店里争论,就立马保安赶走报警,这样的处理态度这样的店,黑到垃圾堆里去了,在探鱼发生的烫伤事故,不但推脱责任,还毫不负责,这样的店及负责人应该让增城人社会所有人,都知道生意不是这样黑着做的,没有半点人道主义负责任,在他家烫伤婴儿都不负责态度还是十分恶劣,一个外地人的商家,在增城本土生存,不保障顾客安全问题,还毫无安全保障意识的义务,试问下还有谁会敢去?难道就任由他嚣张跋扈的态度对待顾客被烫伤的问题吗?增城人顶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