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家园网推送了一篇关于增城路边停车收费的文章《车主“喊冤”!增城路边停车收费有“漏洞”?》引起车主们的关注。
文章除了受到街坊关注同时,增城路边停车收费管理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交通治理所》对于文章中车主和小编体验后反映的问题,也相当重视。
近日《广州市增城区交通治理所》向家园网发来了一份回复文件,回复中详细解析、说明相关情况,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问题一:停车半小时内免费,为何有些车主停了不足半小时还是被收费了?
答疑:车主在荔乡路停车19分钟被收费1元,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增城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用标准的通知》(穗增发改〔2020〕71号)(以下简称“71号通知”)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内容:有未缴清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记录的车辆,不享受前30分钟免费。该车主之前有欠费未缴纳,所以不享受30分钟内免费的优惠政策,故停车19分收费1元。
优化调整:根据广大市民意见的反映,不断升级完善系统,调整优化政策,即将对暂未缴纳停车费的车辆均能享受前30分钟的优惠。
问题二:车主反馈收不到明显的欠费信息。
答疑:在“增城泊车APP/公众号/小程序”注册绑定车牌的车主在车辆离场30分钟内会收到停车订单,订单中详细说明“停车路段”“停车泊位号”“入场时间”“出场时间”“停车时长”“订单总额”,车主自主进行缴费。
优化调整:为了避免车主出现漏缴费、忘记缴费等非恶意逃费的情况,我所将对72小时未缴费的车主进行电话联系提醒。并在近期将在app/公众号/小程序上提供欠费24小时及欠费72小时提醒服务。请广大车主及时缴费避免影响个人信用。
关于未注册绑定车牌的车主将不能享受提醒服务。请广大车主提前下载“增城泊车APP/公众号/小程序”。
问题三:同一天不同时段进出不同车位,两次停车都在30分钟内,第二次停车要收费问题。
答疑:小编在文中提供的图片显示,该车辆11月8日在开园中路有两次进场时间分别是11:07分和11:30分,离场时间分别是:11:29分和11:51分,根据《71号通知》文件规定“同一车辆在同一路段连续发生2次及以上停车行为的,若相邻两次停车的时间间隔低于半小时,则延续前一次停车时长进行计时计费。”即该车辆在开园中路两次进场时间相隔低于30分钟,需要叠加计算两次停车时间,共43分钟,故收费2元。
问题四:对于现场工作人员对小编的回复:“人工收费路段不能在公众号等其他软件结账。”的问题。
答疑:现场工作人员对政策解释不全面。目前我区收费道路有部分车位高位视频抓拍设备还未完善,但有安排泊车管理员持PDA对进出场车辆拍照识别后并上传系统,车主是可以在“增城泊车APP/公众号/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的,但没有下载并绑定车牌的车主需要现场扫码缴费(泊车管理员不收取现金,扫码收取费用将通过专户直接上缴区财政),或到交通银行总行专窗现金缴费。
感谢各位市民的监督和意见,我所致力于解决我区“停车难”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将积极听取市民意见并不断完善服务,优化调整政策。为方便市民办事,提高道路泊位的周转率,我区开放使用的公共停车场收费较路内停车收费更为实惠,如需长时间停车的车主建议选择就近停车场停放,避免产生高额停车费用。感谢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治理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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