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把农田更改用途,挖鱼塘国土局是要管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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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aon 发表于 2020-4-19 10:5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已不是封建年代,田地分你,就你想干嘛都行,然而位于增城正果镇到蔚村吓角岭合作社,就有那么一位,竟然把基本农田私自挖鱼塘,改变用途,也没有向国土局申请变更用途,也损害了集体的利益已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望有关部门去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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