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增城人朋友圈、微信群被这一则谣言疯狂刷屏,究竟真实情况是怎样呢?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经过增城有关部门排查 证实此为谣言!
谣言一
近日,网络上传播的“小楼镇有600多名汽配人员从武汉回来,属增城重点雷区”实属谣言,小楼镇已将情况报区网警大队,对传谣、造谣行为坚决给予打击。截至1月25日上午,小楼已排查武汉务工返乡人员尚未发现异常。
谣言二
近日,网络上流传“车牌号为浙BL0535 的小楼二龙籍车主,刚从武汉回来,车上的人确诊了偷跑回来的”实属谣言。经查,该车辆没有进入广东省、广州市的任何轨迹。
接下来,小楼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大力度,加强排查,打击谣言,维护秩序,与全镇人民一起共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此外,除了以上两条谣言信息外,朋友圈和微信群上,还有人传,正果、派潭等地区不实信息!
对此,1月24日下午,官方微博账号“广州增城发布”,发布了一篇【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篇信息中,明确说明截至2020年1月24日17时,增城还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看到这个信息,可能很多街坊都会大大松一口气。
【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
大家新年好!
目前大家都高度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据监测排查,截至2020年1月24日17时,我区还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请大家莫恐慌,莫信谣、莫传谣。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您和家人做好防护措施,合理作息、合理膳食、避免过劳,勤洗手、常开窗、适量运动,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处理肉类食品须戴口罩,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大家要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特别是14天内去过武汉或者接触过从武汉回来的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请务必高度警惕,尽快佩戴口罩到正规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顺祝广大居民朋友阖家安康,万事如意!
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4日
但是大家也不能轻视,现在还处于疫情高度防控期,未来会不会有确诊病例,没有人知道。特别是过年期间,各位有亲朋好友从武汉或者湖北地区回增城过年的,要特别注意下,因为这个病毒有潜伏期,如果是从武汉或者湖北地区回增城过年的街坊朋友,为己为人请勿到处走动,去人流密集的地方,能在家尽量在家,如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就医。
建议:在这个特殊时期,各位街坊们,对于一些不是必要的聚会,尽量减少或取消,外出戴口罩,勤洗手。
提醒:请大家不传谣、不信谣、主动辟谣,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特殊战役。
此外,请各位街坊们,如非必要,过年期间少出门,这两天商场、超市都没什么人,街坊们也很非常理解,过年期间走访亲戚朋友的聚餐、聚会都取消了。此外各位出门请先了解清楚情况再出门,目前有些城市路口已实施交通管制。
广东全省公路省界设立联合检疫站//
1月25日,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通过加强疫情监测防控、加强省际通道联防联控、严格落实设施设备消毒措施、开辟旅客退票绿色通道、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其中,1月25日起,广东将在韶关、清远、河源等地区的高速公路省际入省通道、国省道入省通道设立联合检疫站。
目前,全省已有58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立检测点;韶关、河源、梅州、清远、潮州等地市的9个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已设立检测站。相关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将为检疫工作提供服务场地、专用通道、留验室、工作人员休息室等后勤保障措施。开辟旅客退票绿色通道,免费为在道路水路客运站、道路水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等渠道已购买班线客票的旅客办理退票手续。同时,全面暂停运营进入武汉的所有道路客运班车、包车。
因疫情未及时复工,优先安排带薪年假//1月25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通知》明确, 企业不得与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通知》,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粤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具体来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通知》指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在保障职工停工停产期间待遇方面,《通知》明确,企业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资料综合:中国广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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