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增城新塘镇解放路发生了一单事故,事件中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撞上一辆本田小车,导致本田小车车灯损坏,车身被刮花。事后小车司机和该男子协商私了,而据小车司机描述,因对方是本地人,有话好说,所以没报警。协商过程中,小车司机要求先赔3000元,等修好车后,按实际费用多除少补。而男子表示没那么多钱,只给了2400元,男子还拿出自己的身份证让小车司机拍照,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事后小车司机表示,车修好后,修车费3000多,还差1000元,于是要求驾驶摩托的男子支付,男子不但没给,还直接把拉黑!
这起事故很明显,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负全责,按正常来说,如果车主报警,酒后驾车的男子除了要赔偿小车的修理费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要受到相关处罚。
近日酒后驾摩托的男子竟然到家园网发帖“喊冤”,究竟是什么一个情况呢?难道他真的被冤枉了?
这位“喊冤”的街坊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别人的小车,并表示自己当时并不是喝到醉醺醺的状态。发生碰撞后,小车司机开口要6000元,由于手部擦伤,于是和小车司机协商先给2000元,让自己先去医院处理,小车司机不肯。
最后他分两次转账,分别是1400元和1100元,共给了2500元小车司机,而不是小车司机说的2400元。
为何拒付之后小车司机提出的“修车费尾款”,还把对方拉黑,这位“喊冤”的街坊是这样说的。
(事发后)第二天11点,我主动联系了他(小车司机),问了价格我说好,你修就行到时按发票给你(语音部分没有记录,但是我的意思很明确,凭票我报销。但是到我感觉他就是在敲诈,最后拉黑他前我都没看到发票。
先不说他的车只是本田锋范,10万不到的车修个灯和补个漆3500(3463元)贵不贵,我只看发票给钱过分吗?何况他这车根本不要修这么贵?
下面是他车的损坏情况。
其实我一直和他(小车司机)有沟通,只是在一个问题上说不来,就是我说他一点实质性的东西都没有,只是一直在口述,你说10000我难道就给你?起码有个发票吧?4s店修的发票都没有?
还有就是我说要不他报保险,2500你自己拿就行,他不肯,但我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报保险?这个虽然和我没关系,可是一味的口说叫我拿钱,起码给点信服吧?
重申一句,我只是理性给他报销,不是耍无赖。
PS: 对于这位酒后驾驶摩托的街坊“喊冤”,大家怎么看?留言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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