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来日不方长”在家园网发帖反映5月30日下午13:15分,在荔城街交警大队路口等红绿灯时看到妇女开着一辆电动车,疑似自己去年被盗的电动车,然后她还尾随几条街,并拍了妇女背影照片,在富鹏富民路不见其踪影。(因从外观上分辨,电动车和自己被盗的非常相似,于是报警。)
今天一网友联系家园网小编称开电动车妇女是其家属,他们有购买电动车的票据,当小编要求其出示票据时,对方称“你们不是执法部门,拒绝提供”。
对于这个情况,小编十分为难,该如何是好?
小编向管理团队反映情况后,团队决定让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联系这位网友核实情况。
最后经荔城街富鹏派出所的民警通过核实相关票据,证实妇女驾驶电动车确实是其购买。
随后网友@来日不方长,发帖致歉。
该车主已证实该车是她自己的,由于连续被偷两部车,又是特殊时期,非常非常气愤,发文对您造成的影响我深表歉意!对不起!打扰到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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