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美食多,大家都知道。
出街去行商场,除了超市之外,食店就系最多人的地方。
各种类型的餐厅食店速度如春笋般开业,街坊们口福满满的,经常能品尝到各种新奇特色美食。
有句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讲得一D都无错,餐饮店多了,品质把控参差不齐。
各种状况就出现了,我们在家园网也看过不少,反映餐厅卫生情况。
除了卫生情况,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往往会被大家忽视,那就是安全问题,这个安全,不是食品安全,是用餐环境、设施安全!
我们去吃的火锅、干锅、烤鱼等等,一般都是用火或电磁炉,边吃边加热。
特别是那些大排档和小餐馆,对安全管理意识非常薄弱,看看大排档,每张桌都放一个煤气炉加一个煤气瓶!
一个大排档几十张桌子,就放几十个,但这些安全管理没有统一规范,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睇睇下面呢单嘢,警醒大家,用餐安全。
近期增城法院审理了一宗案件。
顾客潘某和朋友到某餐饮店吃烤鱼,就餐期间,桌上的便携式丁烷气灶突然爆炸,导致3人被烧伤。
事发后,餐饮店员工陪同潘某等人前往医院治疗,先后支付医疗费及药费共4772.45元。而后潘某做了伤情鉴定,经鉴定为轻微伤。
顾客潘某把餐饮店负责人黄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合计48000元。
事件中,因顾客用餐时误用双重炉头致爆炸烧伤,但店主未尽安全注意和保障义务需担责。
最后增城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应赔偿原告潘某除医疗费外的其它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共1930.05元,扣除黄某已支付的500元外,仍应赔偿潘某1430.05元。潘某的其它诉讼请求并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无论是顾客还是店主对用餐环境、设施的安全意识都非常缺乏,所以这一方面大家应该重视,别出了事才去想怎么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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