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家园网友@mima
近日开着电动车从荔城街光明西路行驶到夏街大道路口红绿灯处
被交警检查,当时查车的交警问为什么不戴头盔?然后就出罚单了。
因为自己没戴头盔,心甘情愿认罚。
但是拿到交警叔叔开的罚单后,感觉有点不妥。
因为罚单写的不是没戴安全头盔,而是写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当时我按右侧停车等红绿灯,但为何罚单会这样写?
请问有没有这样的规定?驾驶非机动车(电动车)要带安全头盔?
PS:说到开电动车(电鸡)不戴安全头盔的问题,讲到底,是为了大家的自身安全着想。由于增城城区里的电动车越来越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是涉及电动车。由此可见,开电动车发生事故几率很高!宜家D电动车好多时速可以开到50-60,和摩托车有得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是关乎到生命最脆弱的部位!头破血流是小事,危害生命是大事!
所以建议各位街坊们,无论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为了你自己的生命安全,无论开摩托还是开电动车,一定要戴上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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