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邱某!因为此事!被增城法院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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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18-9-26 22: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系好多时,人就因一时贪念。

而断送大好前程...

作为一名辅警的他,有一定学识和素质。

因贪念,竟然做出这种事。

结果“人财两空”,还要承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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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算尽,自食苦果】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邱某盗窃案,近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经查,身为辅警的被告人邱某利欲熏心,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私自登录他人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APP,盗取他人财物,造成恶劣影响。  


资料整合:增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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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885808 发表于 2018-9-27 10: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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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丶 发表于 2018-9-28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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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见青 发表于 2018-9-28 2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途没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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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权57 发表于 2018-9-29 0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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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中心 发表于 2018-10-1 10: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利欲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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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ants 发表于 2018-10-2 00: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8000元被判了三年吗?这也太不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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