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征地公告余温尚在
最新征地公告又出...
增城不愧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农村人在盼征地
城市人在看热闹
呢次征地涉及到10条村
哇~甘大“中奖”几率...
 会唔会系你条村呢?
可以唔可以发家致富。 
娶唔娶靓老婆都睇呢蒲咯
据了解本次大范围征地 公告标示用途是城市道路用地
看看征地范围,荔城街南面画了半个圈。 其中光明村、罗岗村、五一村再次上榜 恭喜呢D村民,富上加富
提醒土豪们,有钱了别乱花。 特别系青年仔,唔好日日饮奶茶,打机,蒲吧。 多做D实际既嘢,花钱是无限的。 但系你们的钱和地是有限的!
下面我们来睇睇征地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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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196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征地情况明细 ▼▼▼
荔城街光明村、罗岗村、明星村、三联村、太平村、五一村及西瓜岭村
◆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城市道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40.8933公顷(折合613.399亩)。
宗地位置图 ▼ A区
B区
C-J区
K区L区
M区N区O区 (点击看大图) 石滩镇麻车村、谢屋村、增塘村
◆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城市道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4.4885公顷(折合67.327亩)。
宗地位置图 ▼ B区
D区
F区
G区
H区 (点击看大图)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途径:支付安置补助费、安排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
(三)本局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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