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街新联村耕地被开发商强占并殴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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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小的农民 发表于 2009-11-6 11: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新联村第一合作社的移民,现向你们反映关于我们的耕地被开发商强行占用并殴打村民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2009年3月,有一不知名开发商来开发我社位于西南面约53亩的耕地作为商业建设用地,他们事先没有和我们村民商量征地的事宜,只是通过新联村委告知我社的村民,土地被人征用了,每亩地只补偿500元的作物迁移费,其他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点也没有。村民在这块土地上耕种了几十年,这块地就是村民的命根子,现在说让开发商征用了,但是又不按照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给村民足额的补偿款,你叫村民以后靠什么来生活,所以全社的村民都不答应卖地。
一、开发商非法占用耕地,当地政府放任不管。
   2009年3月10日下午2时,开发商叫了一大批的保安,工地施工人员,还有一部分荔城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开着挖掘机、推土机等重型机器到耕地现场强行施工, 在开发商拿不出合法有效的征地合同,国土使用证,农用地改为建筑用地审批文件的情况下,我社村民据理力争,阻止开发商的动工。当时村民奋力阻止,却被这群人拦住,并恐吓村民,“谁再敢阻止,直接抓到派出所去关押”。在开发商的强权下,村民眼睁睁的看着刚播下的秧苗的耕地,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被他们运来的黄沙土埋没掉。这可是50多亩的耕地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并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而开发商竟然在政府的工作人员面前把50多亩的耕地夷为平地,对耕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这种行为不单单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国家的挑战!
二、开发商买凶故意伤人,当地政府官员和派出所却坐视不理。
事情发生后,我们社的全体村民开了大会,决定派几个村民代表去广州市信访办反映此事的具体情况。广州市信访办也受理此案,并发回当地政府解决,村民耐心的等待当地政府的处理结果,而开发商却在法定的答复期限内坐不住了,他们不间断的派出零散的施工人员来偷偷的施工,均被村民及时发现并阻止工人的施工行为。在2009年6月1日早上,开发商带领了50多名手持一米长钢管的壮汉,一部分施工人员,还有荔城镇政府王东生副镇长和荔城镇政法委副书记、庆西片的片长曾柏容,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等的工作人员,开发商要再一次强行施工,却被村民阻止的情况下,叫这帮手持钢管的暴徒对阻止施工的村民进行殴打,一名83岁的老人黄阿墪被他们打到头破血流,多名村民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开发商的暴力行为引起了巨大的民愤,村民没有畏惧他们的暴行,反而冒着受伤的危险阻止开发商的动工。这次暴力伤人事件造成83岁的黄阿墪和51岁的付玉如住院,开发商从一开始就策划好整个事情,先叫来一帮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打手,拿好钢管,然后打人,企图以暴力来强行施工。这暴力事件就发生在我们提倡的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政府官员面前,而他们坐视不理的态度,我们还敢让当地政府来主持公道吗?在开发商的眼里还有国法吗?谁来帮我们农民维护土地合法的权益?
三、当地政府的不作为态度是否正确?
   当地政府在此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担任调解人的政府工作人员,两次和开发商前来强行施工,却不见他们要求开发商依法依程序来操作,看到开发商违法的行为也不制止,还助纣为虐!他们与开发商是不是有什么共同利益?一帮手持凶器的暴徒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面前实施暴行,而人民警察却视而不见,这还是法制社会吗?当地政府的模糊的态度让事件不断的升级,这次是暴力伤人,下次会不会出现人命的情况?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我们手无寸铁无反抗之力,希望不要出现人命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希望有关领导能救救农民,把我们农民的土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我们不想等到事情闹的不可收拾的地步,政府才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望有关的领导和相关的部门能在百忙之中抽些时间来解决我们第一合作社的土地问题!如果不能让我们村民有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信访部门信访,一直走到我们农民的土地问题能解决为止!
此致
   
                                       荔城街新联村第一合作社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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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 2009-11-6 13: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丫!力顶你!决对不放弃啊!你们也请打手回来,把开发商…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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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lxc 发表于 2009-11-6 14: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羅崗個度都系啦!個開發商叫開十幾個打手系度打D村民,最激氣噶系隔離就有警察系度!但系距地就理得唔理!凈系系度吹水!有一個村民就比打暈左,有幾個就打傷左!唉!宜家政府D人根本就唔理!有錢收就得噶咯!咩得唔理![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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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walk 发表于 2009-11-6 14: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钱你就应该好走啦,你斗开发商唔过!千万吾好做钉子户!自己攞来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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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鸣天下 发表于 2009-11-6 14: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电话去南方一线,出了镜看看他们还敢胡来不??
还有那些所谓的公仆亦要他们出一下丑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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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城市 发表于 2009-11-6 14: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新联村第一合作社的“移民"
应该系村民吧。
支持省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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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达人 发表于 2009-11-6 15: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这篇东西发到这里有用吗?没用!!
你要投诉,你要反应情况,首先你要理顺一下你的关系户。
你家或跟这件事情有关的村民家有当官的吗?
没有?请进入下一步:
你能找到为你们做主的清官吗?
这个恐怕很难吧?个中原因大家都明了。
靠自己的力量,做刁民?“一哭,二闹,三上吊”,未免太不自量力了吧?只怕到时人家在你头上扣上一顶帽子,美其名曰:“阻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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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肥地 发表于 2009-11-6 15: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睇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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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_chen 发表于 2009-11-6 1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而家还有陈sir的话还可以打114的。但是,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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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 发表于 2009-11-6 16: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www.1230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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